你知道为什么有些工程不能认定为企业业绩吗?有个别朋友可能会遇到这种问题,在承包工程中,工程业绩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对资质增项和升级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某些工程被认定不合格,那该怎么办呢?为什么会不合格呢?小编今天就来给大家讨论一下这个问题,看看是什么情况下,工程业绩是不算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
1.单位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业绩考核。
2.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
3.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4.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5.项目负责人不规范执业。
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6.保密工程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7.群体建筑(无论基础是否相连)不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业绩考核。
8.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不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跨度业绩考核。
9.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10.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以上规定中中了任何一条都不算工程业绩,大家这下都知道了吧。